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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办理排水证排水会受到哪些处罚?-办证知识-上海化粪池新建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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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办理排水证排水会受到哪些处罚?
发布时间:2025-04-22 09:15:04浏览次数:27

根据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,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,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采取治理措施,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,可以处 50 万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具体的处罚标准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有所不同:


  • 轻微违法行为:造成轻微危害后果且经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后,能够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整改完毕的,通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采取治理措施,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,可不予罚款。

  • 一般违法行为:造成一定危害后果或经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后,无正当理由超过期限采取措施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采取治理措施,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,处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• 严重违法行为:经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后,拒不采取措施的;或采取埋设户管等方式进行排水,埋设的管道直径大于 300MM 或者对直径大于 500MM 的城镇排水管道、砖砌查井造成损害的;或排放的为化工、医疗、造纸等特别行业的污水,具有污染性、腐蚀性、致病性等危害的;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采取治理措施,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,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在上述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裁量标准。例如,《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》中对于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的行为,虽未明确具体罚款金额,但依据相关执法标准,其处罚也是遵循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、限期治理、补办许可证以及可能的罚款、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等原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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